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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倒是觉得这只是本坛赋予发帖者的一个小小的权利而已。对积分不足的看官,要么加紧积分,要么就当是没见这个帖子。何况还公布了联系方法,就算是对索取者有所选择,似乎也无可厚非。
inRm 发表于 2011-2-19 21:47 1.对积分不足的看官,要么加紧积分
请问方老师,怎么积分?积分是你说的这么容易的吗?
2.要么就当是没见这个帖子
请问方老师,什么叫就当是没见这个帖子?您可属于坛子的管理人员啊!能说这话?
3.何况还公布了联系方法,就算是对索取者有所选择,似乎也无可厚非。
请问方老师,难道我们这里不是论坛吗?不是交流的场所吗?如果大家都像这样用其他工具交流的话,还要我们这个论坛做什么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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